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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现行版本”“修正前后对照版”,北大英华精心编注,现已公布!
2009-05-21 11:18:08
根据用户需求,我们将{加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7修订)》{/加粗}页面结构及检索等相关内容做了全新的改进。在原来的历史法条的基础上,更精心添加{链接}http://vip.chinalawinfo.com/NewLaw2002/SLC/SLC.asp?Db=chl&Gid=17010&DispType=3{/链接}“刑法现行版本”{//链接}和{链接}http://vip.chinalawinfo.com/newlaw2002/slc/SLC.asp?Db=chl&Gid=17010&DispType=2{/链接}“修正前后对照版”{//链接}两个版本,该版本均由北大英华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精心编注。{链接}http://vip.chinalawinfo.com/NewLaw2002/SLC/SLC.asp?Db=chl&Gid=17010&DispType=3{/链接}“刑法现行版本”{//链接}是目前现行刑法的完全版本,{链接}http://vip.chinalawinfo.com/newlaw2002/slc/SLC.asp?Db=chl&Gid=17010&DispType=2{/链接}“修正前后对照版”{//链接}将各条的现行版本与修订情况对比列出,让您迅速掌握法条的修订情况,并提供对该法条做出修订的原文件链接。这两个版本为北大法宝会员专享,请会员登录后查阅。 {加粗}“修正前后对照版”举例:{/加粗}   {加粗}第一百一十四条{/加粗}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注:本条已被{链接}http://vip.chinalawinfo.com/newlaw2002/slc/SLC.asp?Db=chl&Gid=38087{/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链接}(发布日期:2001年12月29日 实施日期:2001年12月29日)修改为:“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加粗}第一百一十五条{/加粗}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注:本款已被{链接}http://vip.chinalawinfo.com/newlaw2002/slc/SLC.asp?Db=chl&Gid=38087{/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链接}(发布日期:2001年12月29日 实施日期:2001年12月29日)修改为:“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外,改版后的页面将可以根据个人的使用习惯,自主选择是否显示法条的相关信息。具体操作为页面右上角“相关资料”显示为选择项,默认为选中状态,当用户不想看相关信息时,可以在此取消选中状态。 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7修订之北大法宝编注版)”已被删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7修订)》标题变为{链接}http://vip.chinalawinfo.com/newlaw2002/slc/slc.asp?db=chl&gid=17010{/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7修订)(含北大法宝编注版)》{//链接},在检索结果中会被排在第一位,欢迎查阅。 {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北大英华公司 {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空格}2009.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