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3日,阳光明媚,春风料峭,正值全国两会召开之际,由社科院法学所科研处组织的2015年第一期创新论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在法学所三楼会议室隆重举行。本期论坛由社科院法学所的王敏远研究员担任主讲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蒋惠岭副主任担任主持人。来自北京高校法学院系、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多名专家学者和代表出席了本次论坛,北大法律信息网应邀参会。
论坛现场
论坛首先由王敏远研究员作报告,王教授从三个方面对本期创新论坛的主题做了深刻的阐述:第一、研究“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意义;第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含义;第三、“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需解决的问题。王教授指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就是要将刑事审判作为刑事诉讼中最重要的阶段,并且辐射到整个的刑事诉讼中,发现和纠正刑事侦查、起诉等刑事诉讼活动中出现的不公正行为,预防和减少冤家错案的发生,从底部抬高司法公正。
王敏远研究院作报告
王敏远教授报告完毕,担任主持人的蒋惠岭副主任做了精彩点评,并就这一主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蒋副主任从司法的含义及司法活动的双重性两个层面阐述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理由,并从构成的角度出发,指出在整个的刑事诉讼中,“以审判为中心”是将刑事审判作为一个检验平台,通过一套完善的检验程序,最大限度的保证刑事案件的公开、公信、公正、民主。蒋副主任还希望各专家学者多做研究,为司法改革建言献策。两位专家学者的真知灼见引起了阵阵掌声,也将本次论坛推向了高潮。
蒋惠岭副主任作报告
在论坛的自由讨论环节,大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王教授、蒋副主任和在座的专家学者就“控辩平等”“指导性案例”“媒体案件报道”“诉审关系”“被告人自我辩护”“司法改革四五纲要”等话题围绕当下的热点进行了交流。最后,本次论坛由王教授做总结发言,论坛圆满结束。
自由讨论环节
本期论坛中,王教授和蒋副主任从理论、实践的角度,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行的深刻阐述,引起了与会专家学者的思想共鸣,不愧为一场精神上的饕餮盛宴。司法改革离不开专家学者孜孜不倦的研究,也离不开实践者的努力耕耘,希望更多的人加入到这一队伍中来,让我们的司法改革越走越远,越来越好。
北大法律信息网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