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北京大学互联网法治与发展协会承办的“电子商务与互联网法治研讨会”4月26日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学术报告厅成功举办,北大法律信息网应邀参会。
除全国人大财经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网信办政策法规局、商务部政策法规司、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北京市工商局等政府部门领导出席外,来自各高校、法院、京东集团的有关代表也出席了本次研讨会并发言。此外,还有来自科技日报、第一财经日报、北京青年报、凤凰网、知识产权报、人民网、南方都市报、法制日报、新京报、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等数十家媒体代表出席本次研讨会。
(大会开幕式)
开幕式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院副院长、法治与发展研究院秘书长、电子商务法律发展研究基地常务副主任薛军主持。全国人大财经委调研室副主任施禹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院院长、法治与发展研究院院长、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张守文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在开幕式上,京东集团CHO、总法律顾问隆雨致辞并结合李克强总理讲话及国民企业京东集团法务实践对“互联网+”作了深入而细致的解读。
(京东集团隆雨女士致辞)
本次研讨会共分四项议题,分别是:“电子商务立法”、“电子商务与知识产权”、“互联网热点法律问题”及“互联网前沿法律问题”。
上午第一项主题研讨,即“电子商务立法”部分,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电子商务法律发展研究基地主任刘凯湘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处长赵雷、京东集团法务部高级总监林卓及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研究员阿拉木斯分别作了发言。其中,薛军教授对电子商务立法做了历史回顾。他强调,电子商务的立法要处理好与其他法的衔接问题,同时他还就电子商务立法中有关责任形式、中小电商保护机制、电商格式条款等核心问题做了简要阐述。京东集团林卓总监则结合京东法务实践,就电商知识产权保护与处理、电子商务立法中平台责任等问题做了主题发言。
下午的议题主要围绕互联网热点、前沿法律问题展开。国家网信办政策法规局法规处处长李长喜以“推进互联网治理法治化”为题做了重要发言,他提出“互联网立法3.0时代”的概念,并着力强调互联网立法的界定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他指出,电子商务法的问题,也即一般法与特别法的界定问题。他认为,电子商务法应该为特别法,并对“一般与特别”、“立法与执行”、“行政监管(第一位)与司法(补充)”等三组概念进行了辨析。此外,北京理工大学助理教授、网络法研究所所长、网规研究中心研究员孟兆平从“互联网+音乐”的视角对三种传统网络音乐平台模式提出质疑,并就电商模式的构建能否成为网络音乐版权价值实现的有效路径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在自由讨论环节,有与会专家提出“互联网法治讨论过时论”观点,同时对互联网信息安全等问题提出质疑,将本次研讨会推向高潮。
(大会闭幕式)
全国人大财经委调研室副主任施禹之主持闭幕式,他指出:此次研讨会是政、学、产、协、媒的一次头脑风暴,更是互联网电商法领域的满汉全席,对于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升立法质量必将多所饶益。
北大法律信息网
201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