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法宝”——法条联想型数据库简介
2005-06-24 14:24:46
{居中}{加粗}“法条联想型数据库——《北大法宝》”简介{/居中}{/加粗}
{加粗}一、“北大法宝”的历史{/加粗}
{空格}{空格}1985年初,北京大学法律系“计算机辅助法律研究课题组”在全国率先开展法律数据库的研制工作,致力于法律检索软件的研发,由法律系与北大计算机中心合作,成功推出了《CHINALAW涉外经济法规查询系统(中英文对照)》;
{空格}{空格}1987年,成功开发了《中国法制信息系统》,同时《中国涉外经济法规查询系统》通过专家鉴定,并推出了《经济合同范本系统(中英文)》和《国际经济公约数据库(英文)》;
{空格}{空格}1989年,含有全面法律信息、分为10个子数据库的《中国法律检索系统》被列为国家科委重点科技项目,并于1990年底通过鉴定,获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空格}{空格}1990年10月,继北京大学科技法研究中心成立之后,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局、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等领导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北京大学法制信息中心正式成立,成为国内著名的法律信息研究开发机构;
{空格}{空格}1994年,北大法制信息中心与中天软件技术开发公司共同开发《中国法律检索系统》光盘版
{空格}{空格}1995年底,北京大学法制信息中心成功开发了我国第一家综合性法律网站“北大法律信息网(www.chinalawinfo.com )”,被sohu、中文yahoo等多家国内外知名搜索引擎列为法律类网站之首,Chinasite.com将其列为政治法律类的五星级站点。北大法律信息网的开通,标志着我国法律信息化建设在互联网络上已经取得初步成果,并向国际水平靠拢;
{空格}{空格}1996年,由北京大学法制信息中心研制、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法律检索系统》普及型法律光盘《中国法律法规大全》,面向广大家用多媒体电脑用户大量发行,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为我国“三五普法规划”作出重要贡献;
{空格}{空格}1998年,北京大学法制信息中心独立开发《中国法律检索系统》浏览器版,将新产品定名为“北大法宝”,利用该版软件开发的《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法规数据库》,于1999年交付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投入使用;
{空格}{空格}1999年12月,依托北大法学院和北大法制信息中心,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成立,致力于法律信息的深加工服务,使得“北大法宝”系列产品从销售到服务日益成熟;
{空格}{空格}2000年,成功推出北大法律英文网(www.lawinfochina.com),《中国法律英文译本库》——在线中英文对照中国法律法规和判例数据库是中国大陆内容最全、更新速度最快的网上数据库,并提供法律新闻、学术动态、政府公报、北大法律周刊等信息服务。
{空格}{空格}2002年中国入世后,北大英华公司于3月份推出了《中国法律法规大全》WTO风暴版,入世法律文件全文奉献,包括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发布的入世议定书及其附件、工作组报告书,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本中英文正式文本;
{空格}{空格}2002年4月,“北大法宝”升级换代全面改版,推出了3.0智能版,首创双向超文本链接技术,开创法律软件智能时代。北大英华公司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庆贺新产品研发成功,诸多相关人士和媒体都参加了该会。
{空格}{空格}2003年,“北大法宝”升级为3.1智能版,进一步增强“北大法宝”检索功能,同时增添17科北大法学教程和近600篇英文法规,且实现了网络实时更新,用户可在第一时间得到最新法规。
{空格}{空格}2003年10月,北大法制信息中心、北大英华公司与最高人民法院合作开发《中国审判法律应用支持系统》。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年时间对众多法律数据库产品从内容、技术、售后服务等各方面综合评估后,最终选择北大法制信息中心和北大英华公司为合作对象:以“北大法宝”内容、技术为基础,又增加法院专用内容,制作了《中国审判法律应用支持系统》,在全国法院推广使用。这无疑是对“北大法宝”的最大肯定和支持。
{空格}{空格}2004年8月,“北大法宝”《法学文献库》隆重推出,同时具备了“法条学理注释”功能,用户可尽情浏览近9000篇法学论文,解决判决书、代理词“说理”问题。
{空格}{空格}2004年10月,“北大法宝”新添9个参考库,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库、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库、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库、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库、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库、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数据库、中国政府白皮书库、有关法律问题答记者问库、国家与政府机构简介库,使北大法宝中文数据库增加到20个,更加方便了用户的使用。
{加粗}二、“北大法宝”的用户{/加粗}
{空格}{空格}“北大法宝”受到多项奖励,为社会各界所采用。“北大法宝”目前的用户多为律师事务所、企业以及法院、政府机构等。许多著名的律师事务所和企业都是我们的长期用户。
{空格}{空格}{加粗}律师事务所:{/加粗}北京君合律所、北京金杜律所、北京天元律所、山东德衡律所、英国路伟律所、众达国际律所、年利达律所、高伟绅律师行等。
{空格}{空格}{加粗}企业:{/加粗}丰田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大众(中国)投资有限公司、ABB(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雀巢(中国)有限公司、爱立信(中国)有限公司、微软(中国)有限公司、杜邦(中国)有限公司、施耐德电气(中国)、中外运—墩豪、联合利华、微软、摩托罗拉、百事可乐、海尔集团、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网通、一汽大众、上海大众、联想集团、中国国际进出口总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等。
{空格}{空格}{加粗}法院、检察院:{/加粗}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检察院、海南省检察院;《中国审判法律应用支持系统》到目前为止,已在北京、上海、福建、广西实现全省配备;新疆、湖北、湖南、广东、辽宁、黑龙江、吉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四川、陕西等省市自治区部分高、中级法院及基层法院进行了配备。
{空格}{空格}{加粗}政府机构:{/加粗}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法制办、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国保监会等。
{空格}{空格}{加粗}院校:{/加粗}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法学院、中山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西北大学法学院、四川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中央财经大学等。
{空格}{空格}{加粗}金融、证券:{/加粗}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联股份、上海证交所、深圳证交所、华夏证券、长城资产、嘉实基金等。
{空格}{空格}{加粗}其他机构:{/加粗}美国大使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广州市律师协会、天津市律师协会等。
{加粗}三、“北大法宝”的内容、功能以及服务{/加粗}
{空格}{空格}1.内容丰富全面,分库分类科学实用,数据准确
{空格}{空格}系统根据法律规范的渊源、法律信息类型以及用户的使用习惯将相应信息分为20个主要数据库,绝无夸大数量和重复计算,每个数据库中又有详尽的若干种分类(为了检索方便、浏览直观及加强系统的实用性,法规分类主要按实务领域分类,没有采用部门法分类方式)和检索方式。详列如下:
 《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全库》包括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各部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和颁布的各类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其内容分为99大类及近千个小类,简称“中央法规库”。
 《中国地方法规规章库》包括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城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等地方人大(常委会)、地方政府颁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同时收录了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其内容分为66类,简称“地方法规库”。
 《港澳台法律库》包括香港立法局、澳门立法会、台湾立法机构制定的主要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库》包括中国建国以来与亚洲、欧洲、北美洲、南美洲、非洲等国家签订的经济协定、科技协定和其他双边条约,以及中国缔结或加入的多边条约。
 《外国与国际法律库》包括外国法律、中国未参加的国际公约以及国际组织通过和发布的国际商业惯例和规范性文件。
 《法律文书样式库》收录了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民事(含经济)诉讼法律文书、经济合同纠纷诉讼法律文书、行政诉讼法律文书、仲裁法律文书、公证法律文书、行政案件类法律文书、公司法律文书、通用法律文书以及其他常用文书范本和格式文书。
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库》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的案例和裁判文书。其内容分为:刑事、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海事、行政、国家赔偿、执行等8大类。简称“公报案例库”。
 《中国法院裁判文书库》包括各级人民法院公布的法院裁判文书。其内容分为:刑事、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海事、行政、国家赔偿、执行等8大类。简称“裁判文书库”。
 《合同范本库》收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有关管理机关提供的示范合同式样和非官方合同范本。
 《仲裁案例与裁决库》收录了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及其分会,以及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等仲裁机构公布的仲裁案例。
 《法学文献库》是以知名学者、法官、检察官、律师为主的法律专业人士创作的法律论文为主要内容的文献库。内容涵盖法理学、法律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及诉讼法学等在内的各法学门类。
 {加粗} 9个“参考库”{/加粗}
{空格}{空格}《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库》内容包括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起历届历次会议中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全国人大所作的工作报告。
{空格}{空格}《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库》内容包括从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起历届历次会议中由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所作的工作报告。
{空格}{空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库》内容包括从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起历届历次会议中由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大所作的工作报告。
{空格}{空格}《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库》内容包括从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起历届历次会议中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所作的工作报告。
{空格}{空格}《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库》内容包括自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来全国人大执法检查工作的报告。
{空格}{空格}《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数据库》内容包括在立法过程中,由相应部门就立法案向立法机关提出的法律草案及其说明。
{空格}{空格}《中国政府白皮书库》包括我国就人权、妇女状况、劳动和社会保障状况、西藏的现代化、台湾问题与中国的统一、儿童状况、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等各个方面问题发表的白皮书。
{空格}{空格}《有关法律问题答记者问库》内容包括国家机关相应的负责人就某一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所涉及的相关问题回答记者的提问。
{空格}{空格}《国家与政府机构简介库》包括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组成部门的历史沿革情况所作的说明。
{空格}{空格}在规范性文件收录方面,尽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及有关规定认可的政府出版物所登载的法规文本,同时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等机关大力支持,保证法规收录渠道具有权威性。在数据信息化处理过程中参照正式出版物的质量要求进行录入、校对和编辑,力求数据准确,保持法规文本的严肃性和检索结果的准确。
同时,附录了一些相关内容:
法学教程:收录了北大法学专升本远程教育项目课程教材(目前为17门),使用户能够在检索法规之余学习巩固基本法学知识;
WTO法规:中英文对照的全新中国入世相关法律文件及世贸组织相关简介;
英文法规:近600篇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及国务院发布的法律法规附加中英文对照译本。
{空格}今后还将陆续添加其他相关内容。
{空格}2.查询方式全面,检索技术先进,功能实现准确
{空格}{空格}系统主界面分为工具菜单、信息导航、条件输入和命中结果等功能区,20个数据库中的信息主要通过后三项功能实现查询,以《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全库》为例,左侧可以通过法规分类、发布部门、效力级别和时效性4种导航方式查阅相应结果,右侧的检索框则提供标题关键字、正文关键字、发布部门、法规分类、发文字号、发布日期等多种检索方式,输入条件后可在全库中检索也可以在已有结果中检索,检索框下面则会列出符合条件的文件的标题和摘要,点击标题即可浏览文件全文。主要检索功能如下:
 {空格}跨库检索:同一条件在多个选中的数据库中检索,如同时在中央法规、地方法规和案例中查询全文关键词“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 {空格}高级检索:根据已知线索在某一数据库的检索框中设定一个或多个条件,检索同时满足条件的法规。
 {空格}在结果中检索:如已有检索结果文件过多,可以设定新的条件在前一查询结果内检索,以便获得满意结果。
 {空格}复合检索:在输入标题或全文关键词检索条件时,可以同时输入多个关键词,词与词之间用规定的符号分隔,能够实现词与词之间“与、或、非”逻辑关系的符合检索。
{空格}{空格}系统的中文全文检索核心算法采用了国内最先进、成熟的TRS公司的接口,检索速度快、结果精确,数据膨胀率低,实现数亿汉字的秒级检索。
{空格}{空格}系统可在window98/2000/NT/XP系列中文操作系统的网络或单机上运行,兼顾单机使用和Internet远程查询,适用环境广泛。
 {空格}辅助功能:
{空格}{空格}实时显示每个数据库收录的文件数量,绝无夸大数量和重复计算;
{空格}{空格}法规显示字体有“大、中、小”3种选择,适应个性化需要;
{空格}{空格}可以直接打印,也可以导出为Word文件格式编辑、打印;
{空格}{空格}适合在单位内部局域网安装,也可适应远程办公和移动办公需要在互联网、个人台式机和笔记本电脑上安装;
{空格}{空格}提供用户单位自建数据库接口,集成各类信息查询环境。
{空格}3.本系统的最大特点是独创了法规条文和相关案例之间的法条联想功能
{空格}{空格}北大英华公司推出的“法条联想型数据库——《北大法宝》”在全国率先进行法律信息的数据挖掘和知识发现,独创了法规条文和相关案例等信息之间的法条联想功能。不仅能直接印证法规案例中引用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及其条款,还可链接与本法规或某一条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案例和裁判文书,不仅让用户方便地查到法条,更能进一步帮助用户理解、研究、利用法条,创造了全新的信息呈现体系:
{空格}{空格}(1)在中央法规库、地方法规库、公报案例库和裁判文书库4个数据库中,如果文本中出现对中央法规的引用,点击蓝色的法规标题,即可调阅该法规;点击法规后提及的某一条,即可调阅该条;系统同时可以区分名称相同但新旧时效不同的法规版本,如解释或适用旧刑法的文件或案例会正确链接到79年刑法,而解释或适用新刑法的文件或案例则会正确链接到97年刑法。
{空格}{空格}此项成果是北大法律信息专家深入研究超文本(Hypertext)技术和中文法律信息特点的结晶,是多年坚持法规文本全面自主标引的结果,单靠大量收集法规数据是无法做到的,所以比同类产品遥遥领先了5年。5年之后,才有其他模仿产品问世。长期使用此功能,认真印证所阅资料引用的法条,有助于巩固严谨的法律思维、积累记忆大量清晰明确的法规内容,从而提高运用法规信息的能力。如果使用图书或一般法律数据库印证法条,则会耗费用户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更不会有上述效果。
{空格}{空格} (2)用户在中央法规库中要使用某一篇法规时,系统在重要的法规标题下会用蓝色可链接字体列出引用过该法规的其他法律信息的提示,如民法通则标题下会列出引用过民法通则也就是同民法通则相关的资料。{链接}http://law.chinalawinfo.com/newlaw2002/SLC/SLC.asp?Db=chl&Gid=2780{/链接} (相关文章: 法律16篇27次 行政法规6篇10次 部门规章2篇2次 司法解释2篇2次 其他规范性文件40篇44次 地方法规227篇252次 案例169篇313次 裁判文书2420篇3379次 法学文献1014篇3262次){//链接}通过这个功能,用户能够得知本库收录的各类法律信息和本法的相关情况,并且可以点击浏览利用这些信息的具体内容。
{空格}{空格}如果上述各类信息曾经明确引用过该法的某一条,系统会在这一条内容后面用同样的方式列举相关信息。以民法通则的“诚信条款”第四条为例
{链接}http://law.chinalawinfo.com/newlaw2002/SLC/SLC.asp?Db=chl&Gid=2780{/链接} (相关文章: 法律1篇1次 司法解释3篇3次 案例18篇21次 裁判文书124篇137次 法学文献40篇53次){//链接},某些办理的案件涉及民事法律活动的基本原则,又没有其他具体适用条款时,就可以适用该条款,但由于该条原则性过强并不容易运用,而本系统在此条后列出的相关详细规定和类似的参考案例,能够引导和拓宽用户的思路。
{空格}{空格}在我们首创此功能两年之后,市场上开始有个别产品宣传自己具有“双向链接”功能,但一种是只提供针对法规标题的相关法规,不能提供和具体条款相关的信息,由于有些标题的相关文件多达几百篇,甚至上千篇,用户没有时间逐篇选择,所以其实用性大打折扣;另一种只是提供和某一被查询关键词相关的其他法规,其实是对含有该关键词的法规的简单查询和显示,谈不上是实质意义的双向链接。
{空格}{空格}(3)本系统还实现了部分法规的“发文字号”双向链接,降低了以发文字号检索法规的难度。
{空格}{空格}我们计划对本系统的法条联想功能进行更加深入的开发,比如增加学者对某一法规或法条的理解和运用的权威论述,增加和某一法条学理意义相关的法律信息的链接,以不断适应法律实务和法学研究发展的需要,建设开放的、深加工的和高附加值的法律信息系统。
{空格}{空格}《北大法宝》的法条联想功能可以节省律师大量的翻书查阅资料、研究、分析和制作法律文书的时间,能够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对于改进法律文书质量、提高律师整体的素质以及实现与法院审判工作的信息资源对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空格}4.信息更新内容全面严谨、方式快捷周到
{空格}{空格}我们以严密的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新发布的法规信息得到及时的添加,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在发布后1周之内更新,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多数在发布后1个月之内更新,其他信息在有关部门公布后也能够得到及时处理;
{空格}{空格}在更新法律文本同时,编辑会及时标注更新法规废止和失效的时效状况和背景说明,对于法规被明文予以废止或修订的,其时效性注释为失效或已被修订;有些文件明显过时,但未被有关机关明文予以废止或修订的,其时效性仍注释为现行有效。
{空格}{空格}各类法律信息和条款之间的超文本关联关系定期更新;
{空格}{空格}根据社会发展和用户需要适时扩充有关内容,如规划中的法学期刊和法学百科全书;
{空格}{空格}法规信息可以每个工作日通过互联网下载更新,也可以自定义更新周期,用户还可以访问最新法规栏目及订阅每天发送的最新立法的电子邮件;
{空格}{空格}数据量大、比较复杂的法规和条款之间超文本链接关系的更新通过每两个月提供的光盘更新;
{空格}5.配合完善的服务方式——系统生命就在于信息的价值和永续的服务
{空格}{空格}产品附有说明详尽的用户手册和随机帮助文件;
{空格}{空格}设有服务支持热线和24小时移动电话,随时解决用户疑问;
{空格}{空格}进行特约和定期的上门服务和客户回访;
{空格}{空格}免费更换损坏的光盘介质;
{空格}{空格}免费为用户查询特殊或急需的法律文件;
{空格}{空格}为移动办公和出差用户提供互联网和单机数据库;
{空格}{空格}根据客户要求开发专用数据库,提供针对性服务。
{加粗}四、版本及使用方式{/加粗}
{空格}{空格}{加粗}单机专业版:{/加粗}将所有信息装在一台机器上,可随时在这台机器上实现查询、检索、阅览、学习等功能。
{空格}{空格}{加粗}局域网络版:{/加粗}局域网内部使用,经过简单设置,整个局域网内的人员都可以使用。
{空格}{空格}{加粗}INTERNET版:{/加粗}通过网络直接访问我们的法规中心,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在线方式使用。同时也可设置固定的IP段,确定并发用户数,在此IP段内的用户无需用户名和密码,只要通过网络访问我们的法规中心,便可自动登录。
{空格}
了解更多:{链接}http://www1.chinalawinfo.com/bdfb/index.htm{/链接}“北大法宝”《中国法律检索系统》产品简介{//链接}
{空格}咨询热线:86-10-82668266 转130-138,86-10-82689699/05
{空格}手机热线:13911218301